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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會,
繼續分享"工作大解放"的文章,
今天主題為"不必逞英雄"。
文章提到,
有的時候,半途而廢比逞英雄好,有時解決方案可能就是放棄。
一般來說,我們常把放棄與失敗聯想一起,
但其實我們忽略到,與世界隔絕,
埋頭苦幹,不顧一切的投入,有時可能根本不值得。
同仁後來指出,那何時要放棄,何時要堅持呢?
其實,每件事都要設定它的停損點,知道底線在哪,
簡單來說,
如果是完全屬於自己的事情,大可以不用管別人的看法,
因為生命是自己的,只有自己知道想要的是什麼,
因為也只有自己能對自己負責,
所以太過看重別人的看法,其實只是對於自己決定的不堅定或沒信心,
真正有信心,應該是能夠義無反顧的投入。
但若這件事情與公司有關,是公司或主管交辦的任務,
有時候,就要懂得拿捏了,
常碰到一種情況,就是主管覺得應該要放棄,但下面的執行人覺得可惜,不想放棄,
或許我們會覺得這種人非常的努力,
但其實主管才是這項任務的結果負責人,
他的堅持或決定,應該是要尊重的。
小雯想,這就是所謂的"權責相當"吧,
誰需要對此決定負責任的人,就有權決定事情的發展方向,
其他人,又需要多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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