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早會,

繼續分享"工作大解放"的文章,

今天主題為"不必逞英雄"。

 

文章提到,

有的時候,半途而廢比逞英雄好,有時解決方案可能就是放棄。

一般來說,我們常把放棄與失敗聯想一起,

但其實我們忽略到,與世界隔絕,

埋頭苦幹,不顧一切的投入,有時可能根本不值得。

 

同仁後來指出,那何時要放棄,何時要堅持呢?

其實,每件事都要設定它的停損點,知道底線在哪,

簡單來說,

如果是完全屬於自己的事情,大可以不用管別人的看法,

因為生命是自己的,只有自己知道想要的是什麼,

因為也只有自己能對自己負責,

所以太過看重別人的看法,其實只是對於自己決定的不堅定或沒信心,

真正有信心,應該是能夠義無反顧的投入。

但若這件事情與公司有關,是公司或主管交辦的任務,

有時候,就要懂得拿捏了,

常碰到一種情況,就是主管覺得應該要放棄,但下面的執行人覺得可惜,不想放棄,

或許我們會覺得這種人非常的努力,

但其實主管才是這項任務的結果負責人,

他的堅持或決定,應該是要尊重的。

小雯想,這就是所謂的"權責相當"吧,

誰需要對此決定負責任的人,就有權決定事情的發展方向,

其他人,又需要多說什麼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